【迷你倉大火】事發前6年未參與滅火工作 消防隊目指仍能勝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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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09/28 17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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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隊目尹建偉(中)今續於死因庭作供。資料圖片

2016年6月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,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殉職,死因研訊今(28日)續。與死者張耀升進入火場的拍檔、消防隊目尹建偉下午續作供,尹稱事發前至少6年未參與滅火工作,但仍能勝任滅火工作。

夥拍死者張耀升進入火場、消防隊目尹建偉於下午續作供,尹稱事發時上級的指示並未有提及現場溫度、煙霧多寡、工作時間及場內能見度少於1米,而工作時間是由消防員自身的專業判斷。

尹又提及,於2010年加入技術救援組,火警當日的分站入口指揮官霍永鴻亦於同期加入,及後兩人至事發時均未有參與滅火行動。而尹上次在火場使用衛士個人防護監察系統及呼吸器時,已是2010年前。尹續指作為消防員,救火是天職,加上曾參與3級火警工作,因此能勝任滅火工作。

消防處代表大律師問及尹,處方於2016年1月,已派發新款電筒予尹。尹確認,並指新款未必較好,反而舊款較靈活,故未有刻意更換。

尹續指,當時亦未有使用個人繩,亦不肯定當時有否攜帶個人繩進入火場。尹補充,當時火場間格複雜且雜物多,若使用個人繩,繩索很大機會纏着雜物,阻礙工作。

家屬代表大律師向尹提問時指出,當時現場如迷宮一樣,使用個人繩有其好處。尹同意說法,並指當時考慮壞處多於好處。

研訊明(29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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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